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经济特区是“排头兵”。在特区中,深圳发展的速度最快,达到的经济规模最大。而在深圳特区里,蛇口工业区锐意开拓,一马当先,产生了不少“首创”和“第一”。而提出建立蛇口工业区的主要创意者,是时任招商局副董事长的袁庚同志。这位参加过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的老同志,在改革开放中又立了新功。由他牵头的蛇口工业区的建设者和经营者们,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做出了重要贡献。
由鞠天相著,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的《争议与启示———袁庚在蛇口纪实》一书,记述了蛇口工业区的创始,成长和不断壮大的整个过程。下文是节选的片断,读者可以从中了解到招商银行是如何创办的。1987年4月获准成立的招商银行,是全国第一家企业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袁庚出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此前,蛇口工业区已于1984年4月成立了内部结算中心,1985年9月成立了蛇口财务公司。
成立内部结算中心之前,蛇口工业区已有十几家企业,每个企业在银行都有帐户,而工业区总会计师也开有户头。细心的财务人员(作者试图找到此人,至今未能如愿)敏感地发现了一个问题:在同一家银行里,同是工业区辖属的企业,有的在向里存钱,有的则正寻求贷款,如此一进一出,工业区便自觉自愿地损失了一部分利率差。众所周知,存款的利率明显低于贷款的利息。
于是,有人向袁庚建议:建立工业区内部结算中心,所属企业从内部结算中心开户,中心在银行统一开户。
1996年2月6日,曾任蛇口工业区总会计师的刘昌汉向作者介绍说,成立结算中心有两大优点:一是可以节约使用资金,消除了存款与贷款的时间差和利率差;二是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使用,避免了因企业单独开户难以管理而引发其他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宦乡说,成立企业内部结算中心,是把风险经营的思想贯穿到财务工作之中了。
1984年4月,全国第一家企业内部结算中心在蛇口问世。
1985年9月,在结算中心基础上成立了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属非银行金融企业,既可向银行拆借资金,又可吸收企业存款。它的成立进一步扩展了工业区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扩大了结算中心的业务范围———可以为工业区之外的企业服务。
1986年5月,经过努力,国家外汇局批准蛇口财务公司有权开展外汇业务,改名为招商(蛇口)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至此,袁庚正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创办招商银行。
1986年5月5日,袁庚签发了蛇管函(86)090号文件《关于成立“招商银行”的报告》。《报告》中特别申明:创建初期,采取单一制银行建制,不设分行。显然,袁庚把招商银行作为他试管中又一个新颖且刺激的试验项目。
与此同时,袁庚提笔给当时的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写信,请求她予以支持。
陈慕华行长在讨论此事时力排众议,她说,请大家相信,袁庚不会拆烂污的。
3个月后。1986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6)175号文件批复:可以试办招商银行。
从此,招商银行紧扣现代化、国际化商业银行的目标,首开我国离岸金融业务,较早引进规范的资产风险管理办法。与此同时,抓住机遇向全国发展,截止1995年底,先后在武汉、上海、北京、成都、沈阳、广州几个大的经济中心设立了分行。形成了全国的架构后,该行以“一级法人,多级经营”的管理体制,既保证总行的战略和先进业务手段在各分行落实,又充分发挥各地区经济实力雄厚的优势,快速拓展业务。
王世祯行长为招商银行的管理体制总结了5大特点:一是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使招商银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了分离;二是全面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六自”权责得到落实;三是在人事和工资管理上充分体现了蛇口特色,上至行长、下至一般员工均是受聘于招商银行,干部职务能上能下;四是具有较为完备的金融业务品种;五是具有较高的效率和创新机制。
正是采用了蛇口工业区开风气之先的管理体制,并回避了一般国有企业深受制约的条条框框才使得招商银行的实际利润增长率和平均利润始终居于世界银行界第11位、中国银行业首位,且已连续7年人均利润40万元。
继招商银行之后,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先后问世,一些中外合资银行、外商银行也有出现。
招商银行的建立与成功,显然对全国金融体制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1987年4月获准成立的招商银行,是全国第一家企业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袁庚出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此前,蛇口工业区已于1984年4月成立了内部结算中心,1985年9月成立了蛇口财务公司。
成立内部结算中心之前,蛇口工业区已有十几家企业,每个企业在银行都有帐户,而工业区总会计师也开有户头。细心的财务人员(作者试图找到此人,至今未能如愿)敏感地发现了一个问题:在同一家银行里,同是工业区辖属的企业,有的在向里存钱,有的则正寻求贷款,如此一进一出,工业区便自觉自愿地损失了一部分利率差。众所周知,存款的利率明显低于贷款的利息。
于是,有人向袁庚建议:建立工业区内部结算中心,所属企业从内部结算中心开户,中心在银行统一开户。
1996年2月6日,曾任蛇口工业区总会计师的刘昌汉向作者介绍说,成立结算中心有两大优点:一是可以节约使用资金,消除了存款与贷款的时间差和利率差;二是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使用,避免了因企业单独开户难以管理而引发其他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宦乡说,成立企业内部结算中心,是把风险经营的思想贯穿到财务工作之中了。
1984年4月,全国第一家企业内部结算中心在蛇口问世。
1985年9月,在结算中心基础上成立了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属非银行金融企业,既可向银行拆借资金,又可吸收企业存款。它的成立进一步扩展了工业区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扩大了结算中心的业务范围———可以为工业区之外的企业服务。
1986年5月,经过努力,国家外汇局批准蛇口财务公司有权开展外汇业务,改名为招商(蛇口)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至此,袁庚正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创办招商银行。
1986年5月5日,袁庚签发了蛇管函(86)090号文件《关于成立“招商银行”的报告》。《报告》中特别申明:创建初期,采取单一制银行建制,不设分行。显然,袁庚把招商银行作为他试管中又一个新颖且刺激的试验项目。
与此同时,袁庚提笔给当时的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写信,请求她予以支持。
陈慕华行长在讨论此事时力排众议,她说,请大家相信,袁庚不会拆烂污的。
3个月后。1986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6)175号文件批复:可以试办招商银行。
从此,招商银行紧扣现代化、国际化商业银行的目标,首开我国离岸金融业务,较早引进规范的资产风险管理办法。与此同时,抓住机遇向全国发展,截止1995年底,先后在武汉、上海、北京、成都、沈阳、广州几个大的经济中心设立了分行。形成了全国的架构后,该行以“一级法人,多级经营”的管理体制,既保证总行的战略和先进业务手段在各分行落实,又充分发挥各地区经济实力雄厚的优势,快速拓展业务。
王世祯行长为招商银行的管理体制总结了5大特点:一是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使招商银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了分离;二是全面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六自”权责得到落实;三是在人事和工资管理上充分体现了蛇口特色,上至行长、下至一般员工均是受聘于招商银行,干部职务能上能下;四是具有较为完备的金融业务品种;五是具有较高的效率和创新机制。
正是采用了蛇口工业区开风气之先的管理体制,并回避了一般国有企业深受制约的条条框框才使得招商银行的实际利润增长率和平均利润始终居于世界银行界第11位、中国银行业首位,且已连续7年人均利润40万元。
继招商银行之后,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先后问世,一些中外合资银行、外商银行也有出现。
招商银行的建立与成功,显然对全国金融体制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